注意事項
一、 成立滿一年又一天分會,亦即在107年4月1日(含)前經國際總會授證成立及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立案之分會,其會員入會年資滿一年又一天,亦即在107年4月1日(含)前經國際總會註冊在案者,每10人推選正、副代表各乙名(首席代表屬正代表名額內),尾數滿五人者,再加推正、副代表各乙名,觀察員名額不在此限。請各區先予審核。
二、 成立未滿一年又一天分會,亦即在107年4月1日以後經國際總會授證成立及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立案之分會,其正、副代表名額各乙名。
三、 轉會會員及復會會員依國際總會憲章規定辦理,請各區先予審核。
四、 本屆年會註冊費,每位獅友新台幣1200元,觀察員(含獅嫂、獅姐夫、幼獅)亦同,請連同本報名表一併繳交各區。
五、 本報名表須加蓋貴會會章及會長章。(正副代表須先經區審核,並加蓋區(總監)章)
※ 註:正代表資料將以郵件個別寄出,故請務必填列正確地址,謝謝。※
六、 本報名表連同註冊費請直接向各區辦理註冊(即日起至4月15日止)。
七、 現任總監、前議長、前總監如出席本會年會,視為當然正代表,不佔正代表名額,並免繳註冊費,以示禮遇。(請各區於附件二填列)
八、 請向各區統一辦理註冊手續,台灣總會概不接受正副代表個別及現場註冊,以免重覆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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