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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會會員人數異動須於每月24日24:00前上網填報,7-12月上半年度會費依6月會員人數繳納

專分區主席 年度工作重點

1. 與分區主席及各分會會長研討本專區內是否有可能輔導成立傳統獅子會、新世紀獅子會、青獅獅子會、校園獅子會之可能性。

2. 成長的熱情-要求每個分會到2006630日為止,會員至少要淨成長1名。

3. 指導各分會每年6月份及12月份繳交國際總會會費時確實核對會員姓名是否正確。(英文帳單,應確實核對)

4. 專區主席應向區辦事處關心各分會是否積欠國際總會會費(國際總會與區每月帳務總結)

5. 專分區內若有未滿20人之分會,於年度內輔導其達到20人以上。

6. 服務執行的熱情-向專區內會員宣揚15年來視力第一活動所獲得的成就及為什麼我們要推動視力第一第二階段之活動,徵求「視力第一第二階段活動模範分會」。

7. 領導的熱情-與保留會員委員會主席合作,推廣新獅友一對一之指導活動。

角色定位之檢討

1. 專、分區主席扮演甚麼樣的角色可得到其區和分會的敬重?

2. 分區主席所面臨的挑戰是甚麼以及他如何處理?

3. 專區主席所面臨的挑戰是甚麼以及他如何處理?

4. 專分區主席如何與區委員會協調?

5. 專分區主席如何與MERL團隊合作擔任發展新會的積極角色?

6. 專分區主席如何負起輔導弱會之責任?

7. 專分區主席如何與總監互動?

8. 專分區主席如何幫助各分會推廣獅友輔導活動?

9. 專區主席及分區主席之互動

專區主席評估獅子會之要點

930日須將弱會找出來,提交區MERL會議):

會員人數是增加或減少?

例會出席率如何?

籌款工作熱誠比以往高或低?

社區服務或其他服務活動是否活躍如故?

分會的財務狀況是否健全?

會員是否能和睦相處?例會是否有意義?氣氛是否融洽?

是否能定期吸收新會員?

新會員加入之後是否很快就有團體歸屬感?

新會員加入之後一年的退會率如何?

新會員的入會儀式是否隆重及值得回憶?

分會會員是否樂於參與分區、專區或區所舉辦之活動?

『重整弱會』及『重組不正常分會』之責任

1. 國際憲章區憲章標準本附則第二條第四項第三款規定:專區

主席擔任組織新會及加強弱會之積極角色。。

2. 國際憲章雖規定專區主席擔任加強弱會之積極角色、但分區主席與弱會關係更為深切、由分區主席直接輔導、專區主席以顧問的地位、提供必要的服務。

擔任組織新會之積極角色

台灣自1996年會員人數突破三萬五千人之後,人數上一直沒有成長,但新會發展仍保持穩定的成長,每年增加2530個分會,不過為何會員無法成長實在值得省思。經檢討的結果有以下幾個原因:

1. 部分分會是因意見不合而分裂,如果沒有強而有力的領導就變成兩個弱會。

2. 部分分會沒有創會的成熟條件,勉強成立,一直發展不起來,推薦會與導獅未盡到完全的輔導責任。故總會推出導獅認證活動,鼓勵資深獅友接受自我訓練,通過認證成為認證導獅資格。雖然未擔任新會導獅,但此資格可擔任獅友指導活動第三級及第四級之指導老師。

3. 都市型的獅子會,沒有明確的境界線,也就是沒有地盤,無法生根,社會服務沒有著力點,吸收新會員困難。創立新會應由好的活動方案開始著手,自然會吸引社區人士加入獅子會。

故成立新會應以社區為主體,另一項為國際總會的新規定,可以讓分會成立分部,在母會(parent club)的適當聯繫輔導下,獨立運作,直到創會的條件成熟時,才正式成立新會,申請授證。

為穩定新會之基礎,自20017月起新會成立依照總會新規定聘請兩位導獅。20027月份起,經過認證之導獅其任期兩年,任務完成之後總會長另行獎勵。

落實社區社會服務來發展獅子會

1.調查社區服務之需求,做有效的社會服務。

調查的目的如下:

知道社區需要什麼服務

目前獅子會對社區的服務是否符合社區的需要

是否有其他組織提供類似的服務

調查過程中可提高分會在社區的知名度,認識社區內熱心公益人

士,做為發展會員的機會。

2. 與其他地方上之社團或專業團體建立夥伴關係服務社區:擅用地方上其

他社團或專業團體之人際關係、專業職能或服務經驗,相輔相成。

3. 邀請社區領導人物加入獅子會:把社區服務計劃提出來,爭取認同,邀請

社區領導人物來幫忙,為創造更美好的生活環境,共同完成此計劃。

專區主席與分區主席之互動

專區主席最副挑戰的工作之一就是協調各分區主席的多項活動。其途徑及做法如下:

1. 以「指導」取代「命令」

2. 交換對所轄各分會之看法及分析,以進行輔導或發揚光大。(談話過程之內容須保持機密,否則會被誤會為講分會之壞話。)

3. 遵守及達成區總監的目標為最高指導原則

4. 依照區之規定分工合作。(例如:新獅友入會宣誓、分會理監事及會職員就職監誓、新會員講習、分會幹部訓練)

5. 協調分會、分區、專區勿對重複對象進行重複之服務。(重點社會服務除外)

6. 經常電話、傳真及以電子郵件連絡,但一定要多利用機會安排只有專分區主席見面會談。

7. 根據總監之目標,訂定專區及分區之目標。

8. 傾聽分區主席未來活動之計劃,主動提供可以可以增進分區主席效率之協助。

9. 分區顧問委員會議讓分區主席完全主持,不要干涉,專區主席只為觀察者及顧問之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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